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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卷簾門廠家對防火卷簾門制定規范目的1.0.1 本條主要說明制定本規范的目的,即為了保證中山卷簾門廠家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的施工安裝質量,統一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的施工驗收要求,防止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均為建筑物防火分隔設施,通常設置在防火墻上、疏散出口處或管井開口部位,對防止火災時煙、火擴散和蔓延,減少火災損失有著重要作用。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和消防安全工作不斷加強,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在建筑工程中應用越來越廣泛,已成為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消防設施。 本規范的制訂為施工、驗收單位提供了一個科學、統一的技術,標準,也為消防部門和建設單位提供了監督管理的技術依據。對于保證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的工程質量,更好地發揮其防煙阻火功能,防止和減少火災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0.2 本條規定了本規范的適用范圍。特殊場所使用的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應考慮使用本規范的適用性。 1.0.3 本條提出工程中采用的無論是工程技術文件還是承包合同等文件對施工及驗收的要求,均不得低于本規范的規定,其目的是為了保證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的施工安裝質量和使用功能。 1.0.4 本條明確了本規范與其他規范的關系。本規范是一本專業技術規范,其內容涉及范圍較廣。在執行中,除執行本規范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以保證標準、規范的,協調一致性。 |